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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阳:强化自我监督 严防“灯下黑”

发布时间:2019年03月10日10时00分  作者:佚名  来源: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 编辑:管理员  阅读次数:63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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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元阳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“信任不能代替监督”理念,紧紧围绕打造政治过硬、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目标,从抓班子自身建设、党内政治生活、制度建设等方面着手,强化自我监督,坚决防止“灯下黑”。

抓好班子自身建设。修订完善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、理论中心组学习、落实民主集中制、规范县纪委常委会召开等制度文件,进一步优化强化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制度体系,着力提升班子领导决策水平。监委组建后,第一时间出台《县纪委监察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职“八条要求”》等规范内部运行和纪法衔接的制度体系,保障监察权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。

严肃党内政治生活。县纪委监委机关4个党支部,严格按照《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》要求,以“支部主题党日”为载体,以组织生活为形式,严格落实“三会一课”、谈心谈话、民主评议等相关制度,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着力解决全体党员在思想、作风、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。

建立健全相关制度。健全完善执纪审查、信访举报、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工作程序和制度,规范细化公文运转、车辆管理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,着力构建内容科学、程序严密、配套完备、有效管用的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管理体系。(吴芳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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