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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阳:1至5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8人次

发布时间:2019年06月13日15时49分  作者:佚名  来源: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 编辑:管理员  阅读次数:11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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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以来,元阳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前,抓早抓小,对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问题早发现、早处置,让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成为常态。1至5月份,全县共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处理46人次;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28人,占比60.8%。

注意从信访举报、督查检查、审查调查等渠道全面排查起底党员干部在遵守纪律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。把查工作效率、查执行纪律、查服务质量纳入常态化监督检查内容;开展“四风”新问题专项整治、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,违规公务接待专项整治;严查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、大办婚丧喜庆、违规公款吃喝等顶风违纪行为。

积极发挥纪律审查的警示教育功能,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《红色通缉》《激浊扬清在云南》《秦岭违建别墅整治始末——一抓到底正风纪》等警示教育片,参观警示教育基地,通过以案释纪、以案促教等形式,用“极少数”警示教育“关键少数”,带动“大多数”,带动全县作风持续好转。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,利用纪检监察网、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纪律规定、通报典型案例问责情况,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,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,严守底线不越红线。

针对各种作风问题,坚持挺纪在前、抓早抓小,综合考量其发生的时间节点、性质类型、情节轻重和相关人员工作情况、一贯表现,有针对性的采取约谈、函询、提醒谈话、警示谈话、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等方式,开展教育提醒,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,推动管党治党长管长严,让纪律真正严起来。做到早发现、早提醒、早纠正,防止党员干部由轻微违纪发展到严重违纪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渊。

在注重运用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的同时,县纪委监委认真做好第一种形态“后半篇文章”,对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,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,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,适时组织开展第一种形态整改“回头看”。(吴芳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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